碳纤维胶产品特点
◇ 碳纤维胶具有粘度低、强度高、浸润性和渗透性好,触变性强、施工性能好等特点
◇ 固化后的胶层物理机械性能和强韧性能优异
◇ 抗老化、耐介质(酸、碱、水)性能好
◇ 常温固化、硬化过程收缩小
◇ 配料比例宽,固化时间根据环境需要可适当调整
◇ 不含挥发性溶剂、安全无毒、施工方便
适用范围
◇ 碳纤维浸渍胶主要用于建筑物加固改造过程中构件表面如混凝土、砖、岩石等基材与碳纤维、玻璃纤维及其它纤维类片材的浸渍粘贴
◇ 底胶主要用于加固构件表面底层涂抹修补,修补胶主要用于加固构件表面缺陷的修补、找平。
操作流程
基层处理→涂刷底胶→修补、找平基层→涂刷面胶→粘贴碳纤维布→涂刮面胶→固化、维护
银川碳纤维胶布多少钱操作要点
◇ 施工环境通风干燥,粘贴面洁净、打磨粗糙彻底,油污的地方用清洗干净
◇ 使用前必须根据环境、温度和工艺条件进行胶的试验调制,以确定较佳配比
◇ 为保证甲、乙两组份混合均匀,采用机械搅拌为宜
◇ 用底胶和修补胶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涂抹和修补处理,须等胶液初凝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 用胶量需保证充足、饱满,使用滚筒刷或光滑滚子等合适工具沿碳纤维布同一方向反复滚压直至胶液渗出表面, 以去除气泡,使碳纤维布充分浸润胶液
◇ 常温胶固化温度不低于5°C,环境温度20-25°C时固化时间不少于3天,环境温度低于10°C时固化时间不得少于7天,温度在5°C下时,请选用低温固化型碳纤维系列胶
◇ 气温偏低时,可采取用红外线灯或碘钨灯湿度加温,以促进固化
包装、运输、储存、安全
◇ 采用铁桶包装
◇ 本品不属有毒、易燃、宜爆危险品,可按一般化学建材运输。运输途中堆放不**过3层,不得倾斜或倒置,不得 曝晒、雨淋等
◇ 甲、乙两组分应分开存放于阴凉(5-35°C)、干燥的库房内,且储存期不**过12个月
◇ 施工时须佩戴防护用品(手套、口罩、护目镜、安全帽等),若不慎弄到皮肤或衣物上,可用清洗并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立即就医。
产品简介
本品为双组分改性环氧树脂结构胶粘剂
A组分为透明粘稠液体,B组分为棕黄色液体
A:B=2:1
粘度低,浸润性好,便于施工
固化快,强度高
耐介质,抗老化
耐动载,抗疲劳
本产品为 I类A级胶,满足国家现行规范GB50728、GB50367、CECS146及JTG/T J22所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
技术参数
基本性能指标
检验项目
合格指标
备注
胶
体
性
能
抗拉强度(MPa)
≥40
受拉弹性模量(MPa)
≥2500
伸长率(%)
≥1.5
抗弯强度(MPa)
≥50
不呈脆性破坏
抗压强度(MPa)
≥70
粘
结
能
力
钢-钢拉伸抗剪强度(MPa)
≥14
标准值
钢-钢粘结抗拉强度(MPa)
≥40
钢-钢不均匀扯离强度(KN/m)
≥20
钢-钢T冲击剥离长度(mm)
≤20
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MPa)
≥2.5
且为混凝土内聚破坏
不挥发物含量(%)
≥99
(检验条件见有关规范要求)
长期使用性能指标
检验项目
合格指标
备注
耐
环
境
作
用
耐湿热老化能力
≤10%
抗剪强度降低率
耐热老化能力
≤5%
抗剪强度降低率
耐冻融能力
≤5%
抗剪强度降低率
耐
应
力
作
用
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
试件不破坏
且蠕变值小于0.4mm
钢-钢粘结抗拉强度(MPa)
试件不破坏
规定频率疲劳荷载作用下
(检验条件见有关规范要求)
耐介质侵蚀性能指标
检验性能
介质环境及处理要求
合格指标
与对照组比强度下降率
外观质量要求
耐盐雾作用
详见相关规范要求
≤5%
无裂纹及脱胶
耐海水浸泡作用
详见相关规范要求
≤7%
无裂纹及脱胶
耐碱性介质作用
详见相关规范要求
不下降,混凝土破坏
无裂纹、剥离或起泡
耐酸性介质作用
详见相关规范要求
混凝土破坏
无裂纹及脱胶
应用范围
适用于以混凝土为基材的粘贴纤维复合材(碳纤维、芳纶纤维等)加固
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及构筑物结构加固
公路及桥梁结构加固
其它承受动、静荷载的混凝土构件补强加固
低温环境、高温环境、湿面及水下作业环境请与本公司技术部联系。
施工流程
混凝土基层处理:蜂窝、麻面、裂缝等需按要求补强;基层打磨粗化处理,保证粘接面平整、粗糙、洁净、干燥且无粉尘及油污。转角须打磨成圆弧状,弯曲半径R≥150mm。根据要求,可视情况采用SW-3P底胶进行表面强度修复。
纤维布准备:根据设计要求剪裁好纤维布,并预留搭接长度。
胶体配制:按A:B=2:1重量比例称重取胶,在容器内充分搅拌均匀。每次配胶量应控制在适用期内一次用完为宜。
胶体涂覆:混凝土粘接面及纤维布分别涂胶,粘和后以刮板用力刮平,然后用滚筒均匀涂布,达到完全浸渍效果。
固化养护:温度影响胶体固化时间,一般情况下,48小时内不得有外力扰动。
效果检验:无气泡,无毛边,纤维布端口紧贴混凝土面层,不得翘起。
按设计要求进行饰面处理。
包装规格
A组分:20kg/桶;B组分:10kg/桶。
常规用量:0.8-1.0kg/平方米。
运输与储存
本品不属于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品,可按一般化学建材运输。
常温储存12个月。
低温结晶请加热还原,不影响胶体性能指标。
注意事项
施工时应严格按规定比例配制胶体,否则影响应有的性能指标。
特别要注意阴角及阳角涂覆质量。
具体操作时应严格按照我国现行的劳动保护条例执行,如佩戴手套、口罩、护目装备等。
如不慎皮肤或衣物接触,可立即以酒精等溶剂进行擦拭清除,并用清水冲洗。
误食或眼睛溅入等,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