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装卸区
是集装箱运输中,箱或货装卸交换保管的具体经办部门。它受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进行下列各项业务:
对整箱货运的交换、保管;
设有集装箱货运站者,办理拼箱货的交接;
安排集装箱船的靠泊,装卸集装箱,每航次编制配载图;
办理有关货运单证的编签;
编制并签验集装箱运用运载工具的出入及流转的有关单证;
办理集装箱及运载工具、装卸工具的情况检查、维修,以及空箱的清扫、熏蒸等工作;
空箱的收发、存贮和保管;
安排空箱和重箱在堆场的堆码,及编制场地分配计划;
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集装箱装卸区一般由**码头、*、堆场、货运站、指挥塔、修理部门、大门和办公室组成。有时堆场或货运站等可延伸到市区内部事5-15公里的中转站。
集装箱前方堆场
是指在集装箱码头前方,为加速船舶装卸作业,暂时堆放集装箱的场地。其作用是:当集装箱船到港前,有计划有次序地按积载要求将出口集装箱整齐地集中堆放,卸船时将进口集装箱暂时堆放在码头前方,以加速船舶装卸作业。
集装箱后方堆场
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场所。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统称为堆场。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是集装箱运输“场到场”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大门口”进行交接的)。
空箱堆场
专门办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场地。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它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有些国家,经营这种空箱堆场,须向航运公会声明。
集装箱公约
集装箱因其装卸及运输标准化,在运输过程中不需换装,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提供的是便利快捷的门到门服务,装卸、运输、通关(反走私/反恐)高效,已经成为重要的**化运输方式。此外,营运中的集装箱需要开展中间检验和定期检验。正是由于集装箱所具有的特殊性,需要缔约国**授权一个组织对集装箱的设计、制造、检验及使用等进行检验发证,而将集装箱授权相关船级社检验在国际上属于惯例。
在中国,《*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1993规定:中国船级社承办国内外船舶、海上设施和集装箱的入级检验、鉴证检验和公证检验业务。对集装箱检验的授权涉及联合国(UN)的相关要求;国际海事组织(IMO)的SOLAS公约、IMDG ;联合国海洋环境保护**(MEPC)的MAPOL 公约;联合国/IMO的CSC,CCC、IPO、MSA、国际铁路联盟的UIC等。其中较主要的是CSC 公约、CCC公约、UIC、UN 要求、IMDG等。
集装箱规格
国际标准集装箱共有三个系列,十三种规格。在国际海上集装箱运输中采用较多的是IAA型(即40英尺)和IC型(即20英尺)两种。IAA型集装箱即40英尺干货集装箱,箱内容量可达67.96m3 ,一般自重为3800kg,载重吨为26.68吨,总载重量30.48吨。IC型即20英尺集装箱内容量33.2m3 ,自重一般为2317kg,载重吨为亚17.9吨,总载重量20.32吨。